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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

项目主管部门: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

评价机构:山东鲁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32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7〕42号)关于征求《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藏民函202117号)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门积极作为,协同民政局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二)项目预算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预算合计为423.38万元(其中:自治区169.35万元,市级254.03万元)。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坚持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分类救助、差异服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适度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对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测。

(四)项目组织管理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7〕42号),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工作遵循坚持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分类救助、差异服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适度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各级财政、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积级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1)资金主管部门: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资金由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向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下达资金预算。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清算及监督。

2)主管部门: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按照职责负责组织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3)项目实施单位: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让改革成果更好惠及特殊困难群体,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7〕42号),较好地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促进西藏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组织及实施情况,考核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提升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资金423.38万元的使用绩效。

评价范围为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的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藏自治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92号);

5)《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89号);

6)《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5〕56号);

8)其他与本项目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釆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幵展绩效评价工作。

2)相关性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经济合理原则。既要节约成本又要满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

4)依据充分原则。绩效评价所涉及的绩效报告,法律政策文件,项目计划及资金的确定与调整,项目验收与项目成果等都应依据充分。评价机构以正式程序得到的资料和信息为评价的依据,非正式程序所提交的资料仅供参考。

5)独立评价原则。以第三方的身份独立开展评价活动,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独立做出评价结论。

6)回避原则。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专家与项目承担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以确保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

7)反馈原则。将评价的结果反馈给委托部门,作为有关部门以后年度安排项目预算、加强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8)保密原则。评价工作人员不得与项目承担单位有任何利害关系,确保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对与项目评价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评价方法

对整个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资金运用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为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是否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绩效评价应从多层面、多维度进行综合分析,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结合预算支出确定的目标,比较支出所产生的效益和付出的成本。

2)比较分析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方法。

3.问卷调查

调查对象范围包括项目涉及相关利益者,通过线上进行

问卷调查取得的证据应与提供的资料相互佐证,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需进一步核实或查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评价结论。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直接影响评价人员所需获取的相关资料和进行数据分析的重点,以及最终绩效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对不同投向或不同类型的项目要分别设置个性指标。第三方机构应以《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为参考,从中选取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有项目特色的个性指标,以准确、客观、完整反映评价项目的绩效。根据上述规定,事务所在深入研究项目政策文件、资金计划及预算下达、项目管理等基本资料,实地调研部分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对相关指标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各类别指标权重,及本项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置了各指标的权重。共性指标绩效评价标准参照了财政部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共性指标评价标准,个性指标评价标准根据本项目相关政策、办法规定,在征求委托方及项目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绩效评价标准。最终形成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7个。各级指标名称及权重如下: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投入

项目立项(12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资金落实(8分)

资金到位率(4分)

到位及时率(4分)

过程

业务管理(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3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4分)

财务管理(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3分)

产出

项目产出(20分)

完成及时率(10分)

成本节约率(10分)

效果

项目效益(40分)

社会效益(10分)

经济效益(10分)

可持续影响(10分)

受益群众满意度(10分)

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投入指标满分20分,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项目产出指标满分20分,项目效果指标满分40分。根据《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计分90分(含)~10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等级为“优”;80分(含)~9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等级为“良”;60分(含)~8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等级为“中”;60分以下对应的评价结果等级为“差”。

各项指标定义、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等,详见附件“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计分表”。

(六)评价人员组成

本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小组是根据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的要求以及项目实际需求组建,充分考虑了项目特点,及所需人员数量、专业结构、业务能力等因素。评价工作小组由10人组成,项目组人员均具有丰富的绩效评价工作经验。项目评价小组人员及分工见下表:

序号

姓名

专业资格或技术职称

项目组分工

1

司建强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项目总负责人,三级复核,负责绩效评价业务的总体质量。

2

商丽梅

注册会计师

项目具体负责人,二级复核,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等。

3

朱素玲

资产评估师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4

郭廓

资产评估师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5

高淑敏

高级审计人员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6

赵子建

注册会计师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7

胡玉胜

注册会计师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8

韩群群

高级审计人员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9

伊芳青

助理审计人员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10

王世超

助理审计人员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的安排,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资料收集、审核与现场勘查,综合分析评价,审核评价质量,撰写并提交报告等5个阶段。

主要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

1)成立评价工作组。根据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的要求以及项目实际需求,成立了10人评价工作小组,包括4名注册会计师、2名高级审计人员、4名助理审计人员,并在评价过程中保持工作组成员的稳定。

2)详细了解评价对象有关情况,做好评价工作方案制定准备工作:收集、查阅与评价资金(项目)有关的文件;听取被评价部门对资金(项目)的情况介绍;根据需要实地了解资金(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等。

3)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方案一般应包括:资金(项目)概况、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社会调查、组织实施、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其中,评价指标体系以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有关专项资金、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框架为基础,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内容后设定。

4)对参加绩效评价人员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使项目组成员全面掌握项目相关政策,深刻了解项目的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评价对象、方法,熟悉评价指标和标准,明确评价工作方法和步骤等。

第二阶段:资料收集、审核与现场勘查。

1)资料收集

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和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收集基础信息资料,主要包括:被评价部门、单位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单位总结分析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报告;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等;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2)资料审核与现场勘查

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基础资料的审核,进一步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现场勘查的内容。深入被评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验证。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座谈询问、补充基础资料、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

第三阶段:综合分析评价。

根据所收集和审核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勘查的有关情况,整理出进行评价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评价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形成初步评价结论,揭示和反映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制约因素和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建议;将评价初步结论和有关说明提交区财政局审核。

第四阶段:审核评价质量。

全面复核工作过程,结合现场查验情况,对绩效评价质量审核,履行三级质量控制程序,确保评价工作质量得到保障。

第五阶段:撰写并提交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后,书面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完善相关手续后,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交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按照根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评价指标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绩效等级

投入

20

19

95%

-

过程

20

16

80%

-

产出

20

20

100%

-

效果

40

37

92.5%

-

合计(项目综合绩效)

100

92

92%

(二)评价结论分析

1.投入方面

投入部分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两部分,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本部分指标满分20分,得分为19分。

1)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的相关规定,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是各级政府兜底保障的重要责任,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未发现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符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7〕42号),较好地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促进西藏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3)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3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总体可以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也存在绩效指标不符合项目具体内容。例如,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项下的二级指标为“读者满意度指标”。

2)资金落实

1)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该项目预算资金423.38万元,2022年预算拨付资金394.91万元,2022年实际拨付资金394.91万元,2022年预算资金已全部到位。

2)到位及时率,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根据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拨款申请表及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该项目资金到位基本及时。

2.过程方面

过程部分包括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两部分,主要从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六个方面进行评价,本部分指标满分20分,得分为16分。

1)业务管理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依据2021年8月5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发布的“关于征求《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的要求执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的要求执行。

3)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0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未设置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2)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按照《关于征求<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藏民函[2021]17号)“二、进一步做好机构运行的经费保障工作(一)关于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经费保障。(二)关于孤儿集中收养机构经费保障。”中明确的基本生活标准、丧葬费标准、人员工资标准、机构运行经费标准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资金审批、拨付手续规范、程序严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拨付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3)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满分3分,评分得分3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财务监控机制健全,各级支出审批手续规范,程序严谨完整;财务监控措施与制度执行有效;财务监控能够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产出部分

出部分包括完成及时率、成本节约率两部分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为20分。

1)完成及时率,指标满分10分,评分得分10分。

2022年度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基本能够按时安排预算,个别费用、工资因其特殊性只能次年进行结算,整体情况较为规范。

(2)成本节约率,指标满分10分,评分得分10分。

2022年度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预算金额为423.3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94.91万元(用于昌都市卡若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和妥坝乡养老院的支出),成本节约率为6.73%。

4.效果部分

效果部分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受益群众满意度四部分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为37分。

1)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通过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运行维护预算资金利用率高,项目产出效果显著,特困集中供养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得到较大提升,社会效益明显。

2)经济效益,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财政每年拨付资金,资金来源有保障,有持续性,增加了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的转移性收入,对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维持基本生活提供了基础保障,切实保障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3)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

将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通过对项目的实施对单位履职、促进事业发展的持续发展程度作业较高。

4)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7分。

本次进行网上问卷调查,收回的调查问卷有112份,对项目整体满意的有91份,项目整体满意度81.25%。

五、项目主要绩效

从对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评价情况看,对养老服务事业高度重视,财政、民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好养老项目谋划实施,各项补贴政策落实较好,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医养结合、“互联网+养老”、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新途径新举措助推养老服务,没有发现挤占、挪用养老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六、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点评价发现,由于项目论证不够充分,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加上跨年度实施因素,从而不同程度影响了资金支出进度。

2.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差异较大。2022年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项目预算资金为423.3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94.91万元,预算编制投入的资金量与实际所需资金量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跨年度支付。

4.政策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询问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主要是通过实地讲解的单一方式来宣传特困供养政策,从而造成了群众对特困供养政策不是很了解。

七、意见建议

(一)强化部门内部管理,保障政策精准落实。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大对基层民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力度,要统筹谋划,制定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效果,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二是规范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机制,强化可行性研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快项目执行,减少资金结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实施绩效考核。重点推进民政部门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进程,加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考核力度,解决管理改革中遇到的难题。

(二)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工作管理。一是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要加强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增强各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业务管理水平的同时,将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纳入今后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的必备内容;二是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相关管理人员要增强绩效管理意识,精确编制与资金支出相匹配的绩效目标与具体指标,准确反映资金支出的产出与效果。

(三)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精确性。一是部门预算编制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要考虑各项因素和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二是财政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对部门的申报要多调查、多了解、多沟通,把好审核关。

(四)加强供养机构特困供养资金的监管力度。要从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供养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供养资金要全额用于特困人员的生活和护理支出,切实发挥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应有作用,以增强特困人员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困难群众满意度。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加大特困人员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特困人员相关政策的常年宣传和公示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重点民生项目实施的舆论氛围,做到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家喻户晓、群众熟知。

(六)下一步改善医疗条件,有效解决老人看病问题,增加人员配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同时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

)继续加大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同时,加大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力度,实行预算分配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对于项目进展顺利、绩效考核为优秀的下年度预算安排予以奖励。

)落实支出责任,形成支持养老事业合力。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增加运营经费,努力保障正常运行,促进互助幸福院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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