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西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定于2024年5月召开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价格听证会,听证参加人通过公开报名征集、相关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价格。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30。
地点:昌都市卡若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办会议室5楼(澜沧江投资公司5楼)。
三、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监审报告》,核定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终端水价为0.0220元/m³ ,按照农田灌溉定额计算每亩水费为3.52元/亩/年。
四、定价听证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精神,以卡若区俄洛灌区为试点率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合理反映供水成本,实现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现提出如下定价方案:
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核定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价格为35.98元/亩/年,其中:国有水利工程水价为32.46元/亩/年,末级渠系水价为3.52元/亩/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关于“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之规定,综合考虑用户承受能力、供水成本及卡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建议,暂不考虑国有工程水利水价,仅按照末级渠系水价3.52元/亩/年收取水费。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24名)
1.人大代表(1名):徐小英
2.政协委员(1名):扎西罗布
3.政府部门(5名):
刘 丹 丹 卡若区财政局(国资委)推荐代表
泽旺俊美 卡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代表
谭 宝 顺 卡若区农业农村局推荐代表
胡 藤 卡若区水利局推荐代表
西热洛松 卡若区俄洛镇人民政府推荐代表
4.消费者代表(15名):
顿珠、泽仁扎西、次旺邓堆、向巴泽仁、向巴洛追、次仁邓巴、成列朗加、加永登达、阿米、加永仁增、顿措、斯朗旺修、斯郎拉加、美郎顿珠、泽仁扎西。
5.社会组织代表(1名):
赵 治 东 昌都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代表
6.专家学者(1名):
杨 伟 岳 工程师
(二)旁听人员(共3名)
泽西拉姆、卓玛曲措、李洋
五、听证人
丁增扬平 昌都市卡若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索朗多吉 昌都市卡若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志 伟 昌都市卡若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更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昌都市卡若区发展改革委开通征询意见电子邮箱:krqfgw@163.com,敬请将意见与建议发给我们。
特此公告。
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