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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召开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西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定于2024年5月召开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价格听证会,听证参加人通过公开报名征集、相关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价格。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30。

地点:昌都市卡若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办会议室5楼(澜沧江投资公司5楼)。

三、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成本监审报告》,核定昌都市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终端水价为0.0220元/m³ ,按照农田灌溉定额计算每亩水费为3.52元/亩/年。

四、定价听证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精神,以卡若区俄洛灌区为试点率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合理反映供水成本,实现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现提出如下定价方案:

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核定卡若区俄洛灌区农业供水价格为35.98元/亩/年,其中:国有水利工程水价为32.46元/亩/年,末级渠系水价为3.52元/亩/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关于“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之规定,综合考虑用户承受能力、供水成本及卡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建议,暂不考虑国有工程水利水价,仅按照末级渠系水价3.52元/亩/年收取水费。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24名)

1.人大代表(1名):徐小英

2.政协委员(1名):扎西罗布

3.政府部门(5名):

刘 丹 丹   卡若区财政局(国资委)推荐代表

泽旺俊美   卡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代表

谭 宝 顺   卡若区农业农村局推荐代表

胡    藤   卡若区水利局推荐代表

西热洛松   卡若区俄洛镇人民政府推荐代表

4.消费者代表(15名):

顿珠、泽仁扎西、次旺邓堆、向巴泽仁、向巴洛追、次仁邓巴、成列朗加、加永登达、阿米、加永仁增、顿措、斯朗旺修、斯郎拉加、美郎顿珠、泽仁扎西。

5.社会组织代表(1名):

赵 治 东   昌都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代表

6.专家学者(1名):

杨 伟 岳   工程师

(二)旁听人员(共3名)

泽西拉姆、卓玛曲措、李洋

五、听证人

丁增扬平  昌都市卡若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索朗多吉  昌都市卡若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志 伟  昌都市卡若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更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昌都市卡若区发展改革委开通征询意见电子邮箱:krqfgw@163.com,敬请将意见与建议发给我们。

特此公告。




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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