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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任务分解

发布时间: 2021-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卡若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任务分解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倒》(国务院令第492号)、《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藏政办发〔2015〕64号)和《昌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昌政办发〔2015〕258号)要求,由卡若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举报复议诉讼、建议提案办理、制度机制建设、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具体任务分解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本县(区),本部门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24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6〕37号)、《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昌都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及工作部署情况。(由区网信办牵头,区各部门配合,形成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包括本县(区)、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主要类别、运用载体情况;政府部门主动送交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文件类)情况。(由区网信办牵头,区各部门配合,形成报告)

(三)推进政务“五公开”情况

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公开,权责清单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等情况。(由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形成报告)

(四)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包括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运行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转移落户人员服务、减税降费、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区发改委牵头,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形成报告)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包括受理数量,受理方式,主要涉及哪方面内容;已答复的件数,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件数,“不予公开”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件数等。同时,按照依审请工作中,产生的收收费情况。(区政府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形成报告)

(六)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包括公众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处理结果情况。(区法院牵头,各部门配合,形成报告)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包托本县(区)、本部门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情况,办理复文公开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公开情况。(区人大办、政协办分别牵头,形成报告)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包括本县(区)、本部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宣传、培训等工作情况。(区编办负责,各部门配合,形成报告)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主要包括当前本县(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区政府办负责,形成报告)

二、上报要求

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应切实认真负责,仔细撰写情况报告,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加盖公章将纸质版、电子版于11日上午10点之前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李宝磊482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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