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人民政府
卡若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奖励资金的通知
区农科局:
根据《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昌财农指〔2025〕4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资金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年终向我局编报决算。
请严格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规范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工作经费、机构运转等与农业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同时,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快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等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效能,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