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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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改革战略规划和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全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自治区、市和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和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工业经济、数字经济、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外资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各级用于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自治区、市级和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平衡申请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拟订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规划。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实施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组织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计划、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

(十三)负责招商引资的宏观管理工作;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贯彻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拟订能源储备措施;负责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十七)组织拟订全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改革建议,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十八)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九)研究提出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区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管理区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区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做好中央、自治区和市在我区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区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一)拟订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二)拟订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三)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四)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拟订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区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五)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二十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二十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按规定权限负责国家、自治区、市和区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统筹通信业需求侧研究和管理,联系在卡若基础电信企业工作,指导协调区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二十八)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二十九)负责全区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贯彻落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三十)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工作。

(三十一)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提出国家、自治区市和区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三十二)负责全区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三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五)职能转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围绕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防风险、补短板、增后劲为着力点,不断加强、优化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能。一是更加注重从工业和信息化单一层面,进一步扩展延伸到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等层面,通过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强化更为宏观的管理和服务。二是更加注重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安排,推动服务和管理下沉,更好发挥经济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三是更加注重按照简政放权要求,下放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并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1.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地方储备与中央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5.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管,提高储备防控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区域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6.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三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

2.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区商务局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和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招商引资的宏观管理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具体工作。

3.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4.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5.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管控、网上正能量传播、网络信息安全协调管理和信息化推进方面的规划布局等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信息化建设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管,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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