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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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市委全面依法治藏重大问题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全面依法治藏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相关资料的藏文翻译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十)负责全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司法局机关、派出单位警务管理和综合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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