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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

项目主管部门: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

评价机构:山东鲁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32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卡若区,藏语意为“古城堡”,地处横断山脉西北部和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位于西藏东北部、昌都市中北部,东与江达县、贡觉县为邻,南与察雅县、八宿县毗连,西与类乌齐县交界,北与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市和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接壤,是昌都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近年来,卡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藏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秉持“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的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路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主要水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扎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定》(藏党发〔2020〕1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办〔2021〕13号)等要求,特组织编制了《昌都市卡若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30年)》,系统谋划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思路、总体目标,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领域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本规划是推进卡若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预算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2日印发《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三届第16号),研究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提交《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关于解决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创建2022年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所需资金210万元,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110万元,剩余100万元从2020年环境保护考核奖惩资金中解决。二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负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严格按照昌都市创建总体部署,立足我区创建工作实际,高质高效开展好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计划实施内容为:

1、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卡若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含研究报告);

2、按照《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报告编制指南》,编制《卡若区申报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

3、围绕卡若区创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相关工作,制作创建宣传手册、宣传标语、标志标牌等,营造卡若区创建氛围;

4、指导卡若区做好点位准备,协助合理设置核查路线。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项目由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组织,建设规划达到各项申报条件满足藏政发[2021]13号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卡若区80%乡(镇)获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命名”,各项指标达到《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后,项目实施单位启动编制《卡若区申报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

1)资金主管部门: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资金由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向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下达资金预算。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清算及监督。

2)主管部门: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按照职责负责组织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3)项目实施单位: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探索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目标、途径和原则。“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组织及实施情况,考核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提升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资金210.00万元的使用绩效。

评价范围为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的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藏自治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92号);

5)《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89号);

6)《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5〕56号);

8)《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9)《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定》(藏党发〔2020〕11号);

10)《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20〕9号);

11)《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

1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办〔2021〕13号);

13)其他与本项目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釆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幵展绩效评价工作。

2)相关性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经济合理原则。既要节约成本又要满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

4)依据充分原则。绩效评价所涉及的绩效报告,法律政策文件,项目计划及资金的确定与调整,项目验收与项目成果等都应依据充分。评价机构以正式程序得到的资料和信息为评价的依据,非正式程序所提交的资料仅供参考。

5)独立评价原则。以第三方的身份独立开展评价活动,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独立做出评价结论。

6)回避原则。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专家与项目承担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以确保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

7)反馈原则。将评价的结果反馈给委托部门,作为有关部门以后年度安排项目预算、加强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8)保密原则。评价工作人员不得与项目承担单位有任何利害关系,确保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对与项目评价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评价方法

对整个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资金运用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为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是否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绩效评价应从多层面、多维度进行综合分析,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结合预算支出确定的目标,比较支出所产生的效益和付出的成本。

2)比较分析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方法。

3.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

1)现场评价是对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开展现场观察工作,实地查验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数据信息与现场实施(完成)情况是否一致,并调查走访部分群众,采用现场核查评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2)问卷调查。调查对象范围包括项目涉及相关利益者,主要通过线上进行。

上述方法取得的证据应相互佐证,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需进一步核实或查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评价结论。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直接影响评价人员所需获取的相关资料和进行数据分析的重点,以及最终绩效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对不同投向或不同类型的项目要分别设置个性指标。第三方机构应以《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为参考,从中选取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有项目特色的个性指标,以准确、客观、完整反映评价项目的绩效。根据上述规定,事务所在深入研究项目政策文件、资金计划及预算下达、项目管理等基本资料,实地调研部分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对相关指标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各类别指标权重,及本项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置了各指标的权重。共性指标绩效评价标准参照了财政部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共性指标评价标准,个性指标评价标准根据本项目相关政策、办法规定,在征求委托方及项目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绩效评价标准。最终形成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0个。各级指标名称及权重如下: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投入

项目立项(12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资金落实(8分)

资金到位率(4分)

到位及时率(4分)

过程

业务管理(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3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4分)

财务管理(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3分)

产出

项目产出(20分)

实际完成率(5分)

完成及时率(5分)

质量达标率(5分)

成本节约率(5分)

效果

项目效益(40分)

社会效益(8分)

经济效益(8分)

生态效益(8分)

可持续影响(8分)

受益群众满意度8分)

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投入指标满分20分,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项目产出指标满分20分,项目效果指标满分40分。根据《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计分90分(含)~10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等级为“优”;80分(含)~9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等级为“良”;60分(含)~8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等级为“中”;60分以下对应的评价结果等级为“差”。

各项指标定义、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等,详见附件“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计分表”。

(六)评价人员组成

本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小组是根据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的要求以及项目实际需求组建,充分考虑了项目特点,及所需人员数量、专业结构、业务能力等因素。评价工作小组由7人组成,项目组人员均具有丰富的绩效评价工作经验。项目评价小组人员及分工见下表:

序号

姓名

专业资格或技术职称

项目组分工

1

司建强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项目总负责人,三级复核,负责绩效评价业务的总体质量。

2

商丽梅

注册会计师

项目具体负责人,二级复核,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等。

3

郭廓

资产评估师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4

高淑敏

高级审计人员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5

赵子建

注册会计师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6

胡玉胜

注册会计师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7

韩群群

高级审计人员

资料收集核查、分析评价,问卷调查等。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的安排,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资料收集、审核与现场勘查,综合分析评价,审核评价质量,撰写并提交报告等5个阶段。

主要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

1)成立评价工作组。根据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的要求以及项目实际需求,成立了7人评价工作小组,包括4名注册会计师、2名高级审计人员、1名助理审计人员,并在评价过程中保持工作组成员的稳定。

2)详细了解评价对象有关情况,做好评价工作方案制定准备工作:收集、查阅与评价资金(项目)有关的文件;听取被评价部门对资金(项目)的情况介绍;根据需要实地了解资金(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等。

3)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方案一般应包括:资金(项目)概况、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社会调查、组织实施、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其中,评价指标体系以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有关专项资金、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框架为基础,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内容后设定。

4)对参加绩效评价人员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使项目组成员全面掌握项目相关政策,深刻了解项目的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评价对象、方法,熟悉评价指标和标准,明确评价工作方法和步骤等。

第二阶段:资料收集、审核与现场勘查。

1)资料收集

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和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收集基础信息资料,主要包括:被评价部门、单位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单位总结分析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报告;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等;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2)资料审核与现场勘查

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基础资料的审核,进一步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现场勘查的内容。深入被评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验证。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座谈询问、补充基础资料、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

第三阶段:综合分析评价。

根据所收集和审核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勘查的有关情况,整理出进行评价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评价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形成初步评价结论,揭示和反映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制约因素和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建议;将评价初步结论和有关说明提交区财政局审核。

第四阶段:审核评价质量。

全面复核工作过程,结合现场查验情况,对绩效评价质量审核,履行三级质量控制程序,确保评价工作质量得到保障。

第五阶段:撰写并提交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后,书面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完善相关手续后,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交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和执行过程符合国家规定和规范,通过项目实施,持续完善生态制度、提升生态环境、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生活、培育生态文化,推进全区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空间格局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提升,绿色经济体系不断发展壮大,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评价工作组按照根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4.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评价指标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绩效等级

投入

20

16

80%

-

过程

20

10.5

52.5%

-

产出

20

19

75%

-

效果

40

39

97.5%

-

合计(项目综合绩效)

100

84.5

84.5%

(二)评价结论分析

1.投入方面

投入部分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两部分,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本部分指标满分20分,得分为16分。

1)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定》(藏党发[2020]1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20]9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未发现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办[2021]13号)的要求,项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的实施能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切实提高生活品质,产生积极的影响。

3)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0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未提供绩效目标申报表。

2)资金落实

1)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预算资金210.00万元,实际支出198.00万元,已到位资金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10%,由于该项目仍在进行中,但根据与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及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与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应支付金额一致。

2)到位及时率,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进行资金审批及资金拨付,资金拨付情况与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一致,资金到位及时。

2.过程方面

过程部分包括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两部分,主要从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六个方面进行评价,本部分指标满分20分,得分为10.5分。

1)业务管理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0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未设置相关管理制度。

2)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1.5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评价执行的有效性,但提供了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评价得分为1.5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2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公告须在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发布。但项目已完成部分缺少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等必需的控制措施等资料。

2)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0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未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资金审批、拨付手续规范、程序严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拨付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3)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满分3分,评分得分3分。

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财务监控机制健全,各级支出审批手续规范,程序严谨完整;财务监控措施与制度执行有效;财务监控能够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产出部分

产出部分包括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四部分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为19分。

1)实际完成率,指标满分5分,评分得分5分。

根据与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项目按计划时间如期进行中。

2)完成及时率,指标满分5分,评分得分5分。

2022年度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按照预计进度进行中。

3)质量达标率,指标满分5分,评分得分4分。

由于该项目还在进行中,结合实际考虑,得4分。

4)成本节约率,指标满分5分,评分得分5分。

2022年度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为210.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98.00万元,成本节约率为5.71%。

4.效果部分

效果部分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受益群众满意度五部分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为39分。

1)社会效益,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各类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清洁程度提高,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改善。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重视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绿色建筑的落实,倡导绿色消费,有利于推动全市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受教育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公共卫生及健康水平得到保证,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同时随着生态经济发展、城乡统筹体系建设、人均收入提高,社会收入分配趋于合理,人们消费结构与消费理念改变,从而使得人与自然矛盾不再凸现而关系逐渐趋于和谐,社会更加稳定。

(2)经济效益,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为卡若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构建具有高原特色、体现绿色优势、富有竞争力的现代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助推卡若逐渐形成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了契机。同时,资源集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强,生态与人文的增长潜力得到充分发挥,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现代农牧业、文旅康养等产业生态产业提质增效,为“做强二产壮能源、做稳一产优农牧、做活三产兴文旅”,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核心区增强内生动力。

(3)生态效益,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对水、气、土壤进一步保护,为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破坏,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通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地区垃圾乱排乱扔的现状,改善全域生态人居环境品质,提高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通过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强化河湖空间用途管控,推进河湖岸线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可以有效地改善地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有效遏制生态破坏继续加剧,增强农业、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筑牢全域生态屏障。

4)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是城市文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对相关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起到显著积极影响。

5)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7分。

本次进行网上问卷调查,收回的调查问卷有28份,对项目整体满意的有26份,项目整体满意度92.86%。

五、项目主要绩效

从对昌都市卡若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费项目评价情况看,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围绕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从改善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生活、培育生态文化化等五大领域提出47项重点工程评价结果表明,整体评价为“良”档次。

六、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未制定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七、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研讨论证,进行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增强绩效目标指标实施的可行性与实效性;

(二)制定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三)通过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激励作用进行宣传,加强对民众在城市生态发展方面的思想教育等建议,并对未来城市生态环境向好的改善提出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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