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人民政府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 意见(21-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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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矿产资源开发存在“重开发、轻治理”现象。 矿产资源开发存在“重开发、轻治理”现象,一些企 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失,作业粗放,生态修复 进度严重滞后,遗留生态问题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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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经核查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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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联合执法监督和随机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开 采、落实生态修复治理不力的企业,确保企业规范有 序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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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通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联合执法,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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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 (昌都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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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贡嘎罗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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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95484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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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 效 |
卡若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矿山执法,2024年度罚款260 余万元,送达关停、限期整改通知10余份,生态环 境卡若分局整改通知2份,规范矿产资源有序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