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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 意见(21-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21-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

反馈问题

矿产资源开发存在“重开发、轻治理”现象。

矿产资源开发存在“重开发、轻治理”现象,一些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失,作业粗放,生态修复进度严重滞后,遗留生态问题较多。

核查情况

经核查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目标

加强联合执法监督和随机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开采、落实生态修复治理不力的企业,确保企业规范有序开发建设。

整改措施

通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联合执法,整

治矿产资源开发建设活动中生态环境问题。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

(昌都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委、政府)

责任人

贡嘎罗布

联系电话

08954843033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

卡若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矿山执法,2024年度罚款260余万元,送达关停、限期整改通知10余份,生态环境卡若分局整改通知2份,规范矿产资源有序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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