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人民政府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昌卡人社监列决字〔2026〕01号
用人单位:昌都市卡若区山吟火锅店(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40302MAEG68JD9R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董磊
身份证号码:510184198606168676
经查,昌都市卡若区山吟火锅店(个体工商户)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拖欠卓玛群措、罗布江村、四郎多邓、扎西丁达、扎西卓嘎、宗西、向巴桑登、嘎玛仁增、向巴泽仁、仁青白玛、斯郎卓玛等11人在昌都市卡若区山吟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从事主管、后厨等工作期间的工资共计56,771元(大写:伍万陆仟柒佰柒拾壹元整),我局于2026年1月20日依法通过现场张贴、短信等形式下达《卡若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卡人社监询〔2026〕第003号),要求你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前报送相关材料,你公司不仅逾期未报送,更始终不回复、不接电话、未与我局任何工作人员取得任何形式联系;2026年1月23日我局再次通过现场张贴、短信等形式下达《昌都市卡若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藏昌卡人社监令字〔2026〕第002号),责令你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前足额支付全部拖欠工资,你店逾期未支付,2026年2月2日我局通过现场张贴、电子送达、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形式向你公司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昌卡人社监列决字〔2026〕01号)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店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6年2月9日至2029年2月9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店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