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人民政府
| 卡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执法决定 | 作出处罚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昌卡若市监处罚〔2026〕2号 | 卡若区阿平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卡若区阿平商店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6个品种18袋); 2.罚款人民币88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上缴国库。 |
昌都市卡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