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人民政府
2026年西藏昌都市第一幼儿园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昌都市第一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昌都市第一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园下设办公室、教务处、电教中心、团(党)支部、德育处、教研室、后勤处7个部门。我园年初在职人数49人、幼儿人数为335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我园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二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24.30万元,比上年增加50.96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预算1824.30万元,比上年增加50.96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86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25年减少30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52万元,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增加0.60%,主要原因是:幼儿人数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4308.86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0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0个,资金1824.3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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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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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225T000002218571-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
12.6 |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通过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活动实效,助力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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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225T000002142545-15年免费教育经费 |
120.96 |
1、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确保学校在水电等能源供应方面的支出,维持各类教学仪器和生活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保证学校能正常开展教学活动。2、支持教学活动开展,为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例如教玩具、教辅材料等3、改善办学条件,投入经费用于更新和升级教学设备。4、促进教师发展,支持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活动。5、均衡资源配置,通过学前教育帮扶活动,保障偏远地区学校接受公平的教育。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