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人民政府
昌都市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一、昌都市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二、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昌都市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都市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我区职能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强化有效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民生等工作,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整合更多资源保障国防动员、服务备战打仗。是全额财政拨款核算的行政机关。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拟订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能源等领域有关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等实施情况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价格相关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领域相关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根据授权,推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具体措施。牵头扩大有效投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执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和监管相关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组织协调包保项目的运行调度。
(7)组织拟订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相关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易地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参与经济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具体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要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牵头粮食工作部门协调机制。
(9)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规划和具体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共同富裕重大规划及具体措施。
(12)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措施的意见,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负责汇总区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需求,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14)配合有关部门承担铁路、航空等重大基础设施相关工作。
(15)组织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间投资)发展的具体措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制定全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制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具体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16)研究提出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区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7)管理区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区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做好中央、自治区在我区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区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日常工作。
(18)组织实施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0)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区储备粮食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1)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经济动员(装备动员)、信息动员等事项,承担交通战备任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要项目、专项工程、强边国防动员建设,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要问题。监督检查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
(22)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战时依法依令组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斗争,协助参与有生力量转移和保护。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指挥训练演练及管理工作。
(23)组织指导工程防护体系建设,协调重要目标规划布局、防护建设、全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24)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监督管理,协调国防动员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指挥场所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25)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网络和信息化安全、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等相关工作。管理国防动员、能源等领域行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查工作。
(26)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和科技工作,开展国防动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7)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按规定权限,负贲能源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28)推进清洁能源工作。配合昌都市能源局,推进藏东清洁能源开发区、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农(牧)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优化清洁能源产业结构,推进清洁能源非电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培育清洁能源领域企业。
(29)负责能源预警预测,发布能源信息。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工作,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30)负责实施能源供应安全工程。拟订全区电力保供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保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议。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务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1)负责区本级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能源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3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区能源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8名。领导职数5名。下设事业单位卡若区项目协调管理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现正式干部15名(含援藏干部2名)、公益性工作人员1名、外聘工程师2名、外聘大学生2名、志愿者1名。
2.现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昌都市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二、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三、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支预算1192.18万元,2024年预算539.61万元,增加652.5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为:新增预算项目。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202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24年预算为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2025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相关规定执行。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7万元,比上年减少3.25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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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绩效目标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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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0四0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项目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 |
体现/未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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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度、差别化 |
完成/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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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总金额 |
125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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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报告编制数 |
1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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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严格控制预算成本 |
125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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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工作安排完成既定目标 |
完成/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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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卡若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政策指引 |
提供/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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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统筹做好土地利用、生态保护规划 |
好/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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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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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车辆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1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1个,资金765.0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