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部门决算公开(2023年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人民政府本级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党委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本乡的维护稳定工作。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对策。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组织制定和完善各类处置工作预案。
3.领导并组织、协调人大主席团和政府开展工作,发挥核心作用。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人民团体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大主席团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监督政府工作,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国家规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本乡人大换届工作,人代会的组织和会务工作,政府人事任免的具体事项。
4.负责人大代表的选举、联络、视察和考察活动的有关工作。
5.负责法制研究和宣传工作,对有关法规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6.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促做好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复工作。
7.承办乡党委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民政府
在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计生、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认真贯彻党在农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牧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牧区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创新管理手段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机制。
4.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农牧区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牧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牧服务体系,为农牧民群众和市场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牧区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牧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
5.负责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推进农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牧区贫困人口救助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牧区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承办上级有关方面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内设9个科室:党群综合管理、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后勤服务保障、财务管理所、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政务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昌都市人大办2023年度决算编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财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收入2253.51万元,2023年昌都市嘎玛乡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6.11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3.5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3.51万元,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6.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4万元。我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总支出为225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15万元,项目支出579.37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支出为2253.5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201.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2.18元,卫生健康支出11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财政支出225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15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579.37万元,占总支出的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7.4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3.51万元,2023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1.人员经费1591.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2.公用经费82.6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67万元,具体为办公费10.98万元,印刷费13.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42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31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2.85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培训费0.7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14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2.03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13.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88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13.30 |
13.3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13.30 |
13.3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30 |
13.30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1.2023年我办决算中“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3.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3.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3.30万元,较上年减少0.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是财政统一采购的。2023年我办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俭开支。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2023年我办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2023年度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25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15万元,项目支出579.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接待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日常维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共计0项,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