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卡若区召开2024年总结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工作安排第二季度工作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祁旭华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二级巡视员罗松吉村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国伟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王祥喜在应急部党委会上的讲话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昌都市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昌都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对市安委办通报的3起事故情况进行学习,要求各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区安委办、消安办、防火办就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会议指出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当前,全区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更是来不得丝毫放松,容不得一丝侥幸。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市委“22445”、区委“12445”总体工作思路,始终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措施细化,关口前移,深入实施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会议要求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持续深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工作,确保道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切实改善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特别是雨季时期,对国道、省道沿线灾害多发频发,需要及时治理的,做到第一时间安排处置,强化防范。
二是加强森林草原安全宣传防范。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属地乡(镇)要抓好虫草采挖季蹲点执勤工作,高度关注火灾风险,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十个严禁”,加强值班值守巡逻,切实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三是强化校园安全检查。督促各学校负责人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校园出入人员安全检查和登记,确保学校教学、生活有序稳定进行。
四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区应急管理局要履行好非煤矿山企业的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复工复产,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培训,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各加油站、加气站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的执法检查,紧盯重大危险源管理,严防事故发生;要继续跟踪跟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六是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开展行业领域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狠抓公共场所和综合商业体消防隐患治理,深入开展包括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在内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切实提升我区消防安全。
七是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和完善防洪预案,紧抓防汛抗旱思想、队伍、物资、措施四项建设,强化汛期值班值守,扎实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八是抓好地质灾害排查整改。要切实落实汛期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完善灾害预警机制,加强灾害紧急避险宣传,畅通灾害信息报送渠道,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原则,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化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要对标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市、区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分门别类,有针对性梳理安全隐患源头及类别,从快从实整改各类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落实,持续加强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指导辖区寺管会、学校落实好各项防范化解措施。
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安排,持续抓好11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细致开展交叉检查、问题攻坚、督导问效工作;要加强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各类监管、执法,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要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各企业从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曝光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工作安排不及时、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本辖区、本领域内发生重大事故或重特大事故的单位,按照“三不论”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设分会场,驻村工作队、学校、寺管会负责人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