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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卡若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04月14日 06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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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卡若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卡若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卡若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体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区委“12445”总体工作思路,紧扣“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全区财政实现了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收支情况。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470740万元,比上年增加81044万元,增长20.8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579万元(税收收入24628万元,非税收入15951万元),首次突破4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24年财政收入任务27426万元的147.96%,上年增加9763万元,增长31.68%;上级补助收入36666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73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95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21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428039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含再融资)775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64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42701万元下年继续安排支出。


2.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24628万元,其中:增值税16784万元,企业所得税1672万元,个人所得税979万元,资源税12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09万元,印花税33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0万元,土地增值税784万元,耕地占用税365万元,契税1581万元,环境保护税262万元。非税收入15951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05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469万元,罚没收入88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4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1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



3.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5万元;国防支出356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153万元;教育支出638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9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26万元;农林水支出528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09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64万元;其他支出(类)3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8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财力1044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364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73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35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4641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资金5807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财力409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49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6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700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资金2399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相关工作均由市级统管,县(区)不涉及。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据实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4年底,全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71070.01万元,较上年增加976万元,为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瓦村至达普村农村公路工程152万元、昌都市卡若区沙贡乡格秀村至芒达乡白措村公路工程824万元

(六)2024年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围绕卡若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保障“三保”底线、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卡若区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在财政运行平稳、服务重大战略、改革创新开放等方面下功夫,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改进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坚持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经费保障,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落实资金3230万元,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办案、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建设,助力提升社会治安水平。落实资金450万元,支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落实资金243万元,支持卡若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卡若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资金8246万元,有效保障村干部待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惠民工作,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落实资金1407万元,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卡若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持续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巩固先行区创建成果。一是扩大有效投资,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增长。落实预算内投资68135万元,车购税补助资金23984万元,向上争取增发国债资金2185万元、政府债券资金976万元,支持教育、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18146万元,支持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嘎玛沟沿线景区等文旅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促进消费增长,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升。落实资金1403万元,支持2024年卡若区首届嘎玛沟文化旅游产业推介特色产品展销第二届年货节、缘来夜市等活动开展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资金9676万元,支持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藏东南高寒林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卡若区2024年天然林停伐生态修复、第五批天然林停伐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建设。落实资金11340万元,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天然林停伐、全民义务植树等项目实施。落实资金5028万元,有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治理,支持地质灾害防治、污染防治等。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3015万元,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和提高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落实资金553万元,支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有效保护森林草原生态资源。

4.强化战略支撑保障作用,持续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积极践行“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大边疆、大边防、大联动、大合力”意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落实资金41452万元,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落实资金1059万元,推进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8045万元,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和乡镇供水管网配套,加强扎曲昂曲、草曲、涌尕等重点河段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落实资金4421万元,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昌都市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基地暨卡若区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建设。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持续补齐民生重大基础建设及民生事业短板,全力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领域支出。一是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摆在财政优先保障位置。全年落实地方标准“三保”支出共计14749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3774万元、保工资119794万元、保运转3931万元。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保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全年落实教育资金87307万元(其中:按地方财政收入24%本级配套教育资金7396万元积极促进社会就业。落实资金9061万元,支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足额保障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补贴,以及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所需资金。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0947万元,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资金11256万元,有效保障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政策落实切实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落实资金77741万元,支持夏通街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四川桥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卡若区电信花园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

6.持续巩固“三农”中心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901万元(其中按照上年财政收入10%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82万元),实施乡村振兴项目48个,深入开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美丽乡村示范点、户厕改造等项目建设。二是不断推进农村全面发展,以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目标,落实资金2558万元,支持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用化肥采购等,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落实资金8913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落实资金410万元,支持提高农业生产和水利防灾救灾能力。落实涉农保险资金3367万元,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投保农牧民农业生产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三是全力促进农牧民增收。全年落实惠民资金67684万元,其中:直接补贴资金42016万元,间接补贴资金25668万元,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7.聚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助力国有经济蓬勃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澜沧江投资公司组织架构,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致函增派3名计划外援藏干部,完成澜沧江投资公司领导层援藏干部轮换二是有效压减企业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完成昌都市昌禾澜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注销,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率。

8.突出强化财政监督主业,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各预算单位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全区75个涉及资金70047万元的重点项目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绩效评价,推动各预算部门树立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让趴在账上的资金动起来、活起来,全年盘活存量资金28041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和公共服务支出,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三是开展府采购项目事前审核,涉及项目313个,送审金额19805万元,审减1711万元,审减率8.63%,切实降低政府采购成本,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强化投资评审,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项目支出。共完成竣工决算评审项目114个,送审金额84117万元,审减金额2511万元,审减率2.98%。五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实行资金收支情况月通报机制,对部门项目支出、直达资金、涉农资金、惠民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方面进行常态化通报,切实采取措施督促各单位落实资金支出主体职责。六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力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全区应整改186人、涉及资金253.08万元,完成整改185人、资金246.39万元。

2024年,财政部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的各项任务,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和科学指引,是区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担当实干、奋发有为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资源统筹略显不足,支出结构仍然存在优化空间;预算执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支付进度有待加强;绩效管理质效有待提升,部分领域支出绩效偏低;项目储备不足不精准,行业部门前期工作滞后,资金等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三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出强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狠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动卡若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证。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419545万元,比上年增长38.32%。其中:市级下达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数28574万元,比上年增长4.19%;上级补助收入279021万元,比上年增长26.19%;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24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270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419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955万元,预备费4196万元,上解支出39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782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22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3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80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7829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财力为339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39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3399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相关工作均由市级统管,县(区)不涉及。

(五)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我区地方政府债务发行需求,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资金需求13184万元分别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片区城中村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5983万元、昌都市卡若区帮达片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7201万元

根据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安排债务付息支出2027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如本预算草案仍未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为保障必须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将提前安排以下支出:部门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六)2025年财政支持重点

1.维护社会局势和谐稳定,支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深化拓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支持社会治理模式和维稳制度体系建设。安排资金4000万元,用于城市功能提升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安排资金1221万元,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常态化开展爱国看行动、爱教看功德教育活动,巩固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强化宗教领域管理,确保宗教领域持续和谐稳定。安排资金4211万元,支持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加强政法机关履职经费保障,常态抓好矛盾纠纷排处、重点人员管控、信访排查化解、扫黑除恶、打击非法组织、禁毒、反恐等各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安排资金1352万元,保障卡若区“红色昌都·振兴奋进”、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等活动开展。安排资金7066万元,继续支持村级党组织建设和强基惠民工作保障村委会运行和驻村工作队补助。安排资金1729万元,继续支持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强化消防救援抢险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基层治理能力示范点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支持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动“两重”“两新”项目政策落地落实,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确保经济稳中有进。安排资金28988万元,支持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安排资金1969万元,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消费增长。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卡若区直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安排资金2116万元,用于改善高海拔地区供氧条件安排资金500万元,继续推进卡若区部分乡(镇)自然村网讯企地共建。

3.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排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治理经费3295万元,支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安排资金501万元,支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642万元,统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安排资金8877万元,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提升森林草原数量和质量,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安排生态岗位资金4844万元,推动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劳务输出工作。

4.树牢大边疆意识,支持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以解决稳定固边急需、反蚕食斗争急用、边民群众急盼为切入点,持续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统筹安排惠民资金57195万元,巩固实施“双十条硬措施”,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安排资金725万元,支持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安排资金1465万元,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对村文化室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村(居)文艺演出队等给予补助。安排资金1442万元,支持卡若区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安排资金3259万元,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农业风险保障需求。

5.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十大民生工程”,支持实施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28项民生实事。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7235万元,落实就业创业扶持各项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牧民技能培训,支持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继续落实好乡村振兴专干和“四类人员”待遇政策。安排教育事业资金95023万元(其中:按照上年财政收入的25%配套10145万元,提取上年土地出让金10%投入教育30万元,按照上年教育附加费收入全额投入教育486万元),继续实行教育“三包”、15年免费教育政策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教育数字化、智慧校园建设、“教育提质年”专项行动。安排医疗卫生专项资金7814万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藏医药事业发展。安排社会救助资金7100万元,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防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救助。安排资金1278万元,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危房改造安排资金240万元,用于卡若区格桑花援助行动,对卡若区困难单亲母亲进行帮扶救助。承接落实社会保障领域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最新标准: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735元/人/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人/年,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275元/人/月,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324元/人/年5790元/人/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二、三类区分别提高到17616元/人/年21144元/人/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728元/人/年3456元/人/年高龄老人健康补贴年人均标准提高100元,分别达到1300元/人/年、1500元/人/年、1700元/人/年

6.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以科技和改革为动力,以设施和装备升级为要点,以城乡协调发展为路径,以提升农牧民生活为目的,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6156万元(其中:按上年收入10%本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058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扶持发展乡村产业,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安排资金19840万元,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

7.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政府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安排重点项目经费,着力提升政府部门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能力。安排信访工作专项经费700万元,支持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安排人大、政协建议落实意见经费160万元,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安排公有房屋管理、维修及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资金1177万元(其中:寺管会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维修资金700万元),用于保障区直单位公有房屋维修改造。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民生配套。安排资金300万元,统筹用于卡若区各类宣传推广。盘活存量资金1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旅游事业发展、乡镇卫生院维修改造民生领域和公共服务支出。

三、2025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预算安排,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卡若区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决议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明确方位、做实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财政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地方财源建设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激发市场活力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积极支持和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努力培植壮大财源。落实财政收入征管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管,既要做到精细化管理、应收尽收,又要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不得违规制定与税费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持续做好非税收入挖潜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厉禁止虚收空转等违规组织收入的行为。多渠道盘活财政存量资产、资源,努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推进财政改革创新

推进绩效管理、零基预算和预算管理一体化“2+1”财政综合管理改革,每年“零”开始编制预算,根据项目必要性、紧迫性和绩效目标分配资金实行预算一年一定,所有支出安排不以上年保障水平为基数,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严格审核论证,根据财力状况、政策要求和项目储备状况,细化审核编制预算。完善项目排序机制,分清轻重缓急,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和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金投向。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与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相结合,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通过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和重点项目评审,提高预算安排合理性。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三)强化重点领域保障

优化并落实就业创业、教育文旅、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财政支持政策,切实保障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财政投入,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卡若。深刻认识做好“三保”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三保”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坚持“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首位,严守这个“基本中的基本、底线中的底线”。按月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确保基本民生、工资和运转支出预算足额安排、不留硬缺口。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动态跟踪项目执行进度。通过建立部门预算执行“月通报”机制,压实预算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按规定将部门预决算纳入公开范围,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强化地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闭环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强债务管控,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依法落实到期债务偿还责任,坚决防范债务违约风险。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高压监管,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加强债券投后管理,严禁“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五)依法接受各方监督

认真落实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自觉接受预决算审查,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卡若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改进预决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研究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完善预算草案,严格按照人大要求报送预算相关资料,继续加强预决算公开。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注关切的领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相关建议,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实施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存在重大审计问题、屡审屡犯的部门,取消或减少相关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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