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5年01月27日 03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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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财预指〔2025〕001-4号 签发人:卓玛泽西
卡若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的通知
区农科局:
根据《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县(区)级政府收支预算的通知》(昌财预指〔2025〕1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892万元(项目名称: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代码:54000024T000001597441),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并向我局编报决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支持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高原和美乡村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加强预算管理。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跟踪督促,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项目主管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使用资金,杜绝负面清单,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付项目款或拨入财政专户等方式违规抬高支出进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标准。
三、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单位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追加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昌都市卡若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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